(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犯罪等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符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规定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二)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级: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中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中级: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