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跨省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注意事项:
(一)山东自考生如果有2003年4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二)山东自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三)山东自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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