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

 

  山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关于学位证书的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恪守公认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无考试作弊记录,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本科段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毕业论文和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无考试作弊记录,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学士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籍期间非英语专业自学考试计划中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三级及以上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在籍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在籍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4.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与现申请学士学位不属同一学科门类)或具有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流程

  (一)学士学位申请人提出申请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电子照片等材料;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主进行网上申报,向学校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外语合格成绩证明等材料,并提交图像信息资料;

  (二)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1.对申请人的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2.对审议通过的拟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学士学位授予决议等相关文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学士学位证书制作和发放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制作并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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