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请条件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65分(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无考试作弊记录;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65分且符合查重率要求;
(三)毕业前取得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或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前置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外语专业学生已获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已获得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通过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水平测试,或全省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成绩合格;
02申请流程
由继续教育学院逐个审核毕业生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以及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和受纪律处分情况,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