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条例
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课程免考的手续:
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考试机构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考试机构初审后,报省审批。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意见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那么免考公共课程之后, 是否对后期学位申请有影响吗?
答案是:没有任何影响
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例
1、本科段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各科(理论课)平均成绩≥65分;
(注: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教师教研指导”成绩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课程及证书顶替课程等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2、毕业论文成绩≥75分,查重率≤30%;
3、外语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段“英语(二)”(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证;
(3)获得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
(4)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公共课免考之后, 这几门课程的成绩栏是写“合格”或者“免考”,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分,其他课程平均分达到65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