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22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继续教育学院现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有专科专业、高中起点本科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办学层次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目前学院逐步形成了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两种形式为主线的办学格局,拓展实现了“学历+技能”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特色办学。
【招生专业与学制】
【招生对象及报名考试】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每年10月份举行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异地(非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考须提供报名确认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学历、学位、教学及收费】
1、凡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学员毕业时,可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3、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按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执行,录取后学生自行缴纳学费
标准如下:
科类 | 学费标准 |
文学、法学 | 2600元/人·年 |
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 | 2800元/人·年 |
艺术学 | 3200元/人·年 |
5、证书样本
【校园风光】